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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火电厂2015-2016年内燃机车日常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14-10-21 296
核心提示:黔东火电厂2015-2016年内燃机车日常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D/C236
招标编码:CBL_20141020_11329558
开标时间:2014-11-12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贵州
招标代理:-
招标人: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黔东火电厂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8km。镇远县东面与玉屏侗族自治县和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毗临,南面与三穗县、剑河县为邻,西面与施秉县相连,北面与石阡县、岑巩县接壤。
厂址西侧靠近320国道和正在建设中的玉三(上瑞)高速公路,玉三高速公路与320国道在厂址北面约0.8km处设有互通出入口;厂址北面约0.4km处为青溪220kV变电站,东面和南面为山地。湘黔铁路从厂址西面约3.0km处经过,附近设有羊坪站和青溪站。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负责黔东火电厂的生产运营。现黔东火电厂2015-2016年内燃机车日常维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生产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内容
黔东火电厂2015-2016年内燃机车日常维护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2台东风12型内燃机车的日常维护、定期保养、临时故障的处理、机车检查整备、更换到限的零部件、现场卫生等工作;
不包括机车三大件(即机车LKJ运行监控装置、机车信号设备、无线列调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及临时故障的处理。
具体工作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具备内燃机车维护、检修相关资质资格;
(3)施工经验:具有类似机车维护的施工经验,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4)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工程施工需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0年~2012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标段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其中第6章投标辅助资料必须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格中注明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6)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5年负责过类似本项目的管理,担任过3年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提供发包人/用户证明,并附有发包人/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7)主要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均应有所从事专业或管理工作3年(3个项目)及以上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所从事专业相应资质,均应有至少1年(或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8) 其它:投标人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接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期限
本项目合同期为两年,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七、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4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1点(北京时间,下同)报名,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登录后查看)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1、面售
请投标人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2、网售
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wlzbcg188@163.com)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
(2)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投标人详细地址: ,邮编: ;
(4)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手机 、办公室电话 、
传真 、邮箱号码: 。
(5)标书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采用网售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人将在投标时核对投标人资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原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联系人:刘巍
手 机:13146437378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liuweizb@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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