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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试点全国招标

   2009-02-18 551
核心提示: 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联合在北京召开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会议。会议认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18日报道 国家财政部昨天称,新能源汽车试点招标将在全国展开,但政府不指定推广企业和推广车型,不搞地区封锁。
 
        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联合在北京召开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会议。会议认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代表未来汽车发展方向,已成为市场新的经济增长和战略调整的制高点。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鼓励试点城市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中央财政对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按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混合动力汽车根据混合程度和燃油经济性分为5档,最高每辆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每辆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每辆补贴25万元。长度10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车是此次补贴的重点,其中混合动力客车最高每辆补贴42万元,纯电动和燃料电池客车每辆分别补贴50万元和60万元。同时,要求地方财政安排配套资金,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购置、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等相关支出给予适当补助。
 
        对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政府不指定推广企业和推广车型,而是制定准入门槛,采取补贴消费者,做大市场规模来引导企业生产、研发,并通过产业链传导,更好地整合汽车行业各方面资源,带动全行业加速发展。
 
        一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领导小组将尽快成立,将在全国范围内采取招标方式择优采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不搞地区封锁;而将结合当地财力状况,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让社会广泛了解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及补贴政策,不断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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