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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烟气脱硫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2014-09-17 208
核心提示: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烟气脱硫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烟气脱硫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2014-09-17
招标编号:GDCX-JGZB14-406
招标编码:CBL_20140917_16708264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商业融资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人: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烟气脱硫改造工程EPC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JGZB14-406
日 期: 2014年9月
1.受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工程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烟气脱硫改造工程EPC项目的招标,包括设计、设备材料供货、原设备拆除、建筑安装、特殊、试运最终交付使用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出示近5年内的烟气脱硫装置改造合同复印件、技术规格参数、第三方性能验收报告、联系人、电话等内容,证明投标人已经设计、制造、总承包过至少两台相同容量及以上等级机组烟气脱硫装置的投运一年以上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及运行业绩证明,运行业绩证明的要求及格式见商务附录11。
3.2投标人提供的脱硫装置应是先进、安全环保的、长期稳定运行的产品。如有技术引进方或与其合作的境外技术支持方,必需由境外技术引进或支持方提供运行业绩证明(提供证明业绩的复印件、第三方性能验收报告或用户的评价、联系人、电话)并负责本脱硫装置的性能保证。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具有总承包能力的企业法人,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类),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具备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4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2000版)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4.5投标脱硫装置要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最低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必须提供投标脱硫装置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4.6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4.7 投标人的分包商(若有)必须与其分包相适应的营业范围和资质如下:
4.7.1 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适的符合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要求的监理资质。
4.7.2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4.7.3曾经承担过两台300MW机组及以上烟气脱硫装置或与本招标工程的烟气处理量相同/相近工程的分包工作。
4.7.4分包商不允许再分包或转让他人,需要再分包或转让的项目需在投标阶段声明并经买方批准。
4.7.5 分包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上一年度不得有年度亏损,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8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和/或分包商在近三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被禁止投标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相同或相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和/或合作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履约中违背本章第九款的规定。
5.招标文件发售:
5.1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4年9月17日-2014年9月23日出售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2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首先应注册成会员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未曾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联系人:刘巍
13146437378
5.3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5.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5.5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招标文件售价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烟气脱硫改造工程EPC项目

6000

110

 
 
 
7.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刘巍
 手 机:13146437378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liuwei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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