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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钢铁类条款解读

   2011-11-01 国家发展改革委4716
核心提示: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后,对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部分钢铁类条款的认识上还存在分歧,发改委对此进行细致解读。
   
       201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以第9号令颁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简称《目录(2011年本)》),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目录(2011年本)》实施以来,得到了有关行业协会、生产企业、设计单位、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的高度关注。从近半年的实施情况看,《目录(2011年本)》对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部分钢铁类条款的认识上还存在分歧,为促进《目录(2011年本)》的贯彻执行,现就部分钢铁类条款解读如下:
 
  一、目录概况
 
  《目录(2011年本)》中钢铁产业类条款共计84条,其中鼓励类17条,限制类20条,淘汰类中落后生产工艺装备44条,落后产品3条。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简称《目录(2005年本)》)相比,减少了8条鼓励类条款,增加了7条限制类条款,淘汰类条款中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增加了14条,落后产品减少了1条。
 
  二、修订的原则
 
  《目录(2011年本)》钢铁类条款是在总结《目录(2005年本)》实施情况,结合钢铁产业发展状况,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的基础上修订的,修订的主要原则如下:
 
  一是严控产能增长,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突出对钢铁产业前沿和关键工艺技术的研发、消化、推广和储备,以及重点品种的研发和应用,删去已经取得突破的工艺技术条款。同时,按照国家控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的要求,大方坯连铸、热连轧、冷连轧、薄板坯连铸连轧等与增加产能直接相关的工艺技术不再列为鼓励类条款。
 
  二是注重节能减排,鼓励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加大了钢铁产业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类新增了烧结烟气脱硫、脱硝、脱二恶英等多功能干法脱除、以及副产物资源化、再利用化技术,冶金废液循环利用工艺技术与装备,新一代钢铁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等条目。
 
  三是提高准入标准,加大淘汰落后力度。近年来,我国钢铁产业发展的资源、能源等生产要素制约不断加剧,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压力日益加大,“十二五”规划《纲要》已将能源消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污染物排放等列为约束类指标。因此,《目录(2011年本)》在提高高炉、轧机准入标准的同时,加大淘汰落后力度,提高了淘汰落后装备的标准。
 
  四是鼓励技术创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目录(2011年本)》既考虑到钢铁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同时也密切关注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鼓励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钢铁材料的研发工作。
 
  三、需要说明的内容
 
  (一)关于非高炉炼铁技术(鼓励类)
 
  非高炉炼铁技术包括直接还原和熔融还原炼铁技术等,是国际上较为前沿的炼铁技术,由于不使用焦炭炼铁,省去了焦化工序,在节能减排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目前该项技术仍存在技术瓶颈,有开展跟踪和研发攻关的必要性,因此在《目录(2011年本)》的鼓励类中予以保留。但该技术对原燃料的要求苛刻,工艺流程电耗较高,不宜大面积推广使用。具备资源和能源条件的地区和具有一定技术实力的企业,可视情况开展相关的研发攻关工作。
 
        (二)关于海洋工程用钢(鼓励类)
 
  海洋工程用钢主要是指具有高强度、高韧性、抗疲劳、抗层状撕裂、良好的焊接性及耐海水腐蚀等特性,应用于海洋移动钻井平台、浮式生产系统、海底管线、海上输送管道、海洋货轮油仓、海洋工程作业船和辅助船,及关键配套设备的高品质钢材。目前,我国海洋工程用钢保障程度较低,产品主要依赖进口,难以适应我国海洋经济的日益发展壮大,因此《目录(2011年本)》中将海洋工程用钢的技术开发和应用列为鼓励类。
 
  (三)关于节约合金资源不锈钢(鼓励类)
 
  节约合金资源不锈钢包括现代铁素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含氮不锈钢等产品,通过成分优化和工艺创新,在保证钢材使用、耐蚀性能的同时,降低镍、铬等贵金属的使用,节约成本。但节约合金资源不锈钢与市场在售的“200系不锈钢”不同,“200系不锈钢”在降低镍元素用量的同时,也大幅降低了钢材的耐蚀性能,大大缩短了钢材和制品的使用寿命,反而造成了更大的浪费,属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的产品,不在鼓励之列。
 
  (四)关于在线热处理、在线性能控制、在线强制冷却的新一代TMCP工艺技术应用(鼓励类)
 
  该工艺技术通过高精度控制,发挥多种强化机制的复合作用,实现钢材的高效轧制,能在降低合金元素含量的同时,改善钢材综合性能,压缩生产工序流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目前,国内部分钢铁企业已经启动了对该项技术的研究工作,但研发进度、工业应用稳定性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给予鼓励。
 
  (五)关于难选贫矿、(共)伴生矿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鼓励类)
 
  我国铁矿资源禀赋不高,多以低品位难选贫矿和(共)伴生矿形式存在。在当前我国铁矿石需求量大、对外依存度高的形势下,加强对难选贫矿和(共)伴生矿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的研发,能最大限度提取资源中的有价组分,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矿石资源,有利于提高铁矿自给率、降低对外依存度,保障钢铁产业运行安全。但在加大难选贫矿、(共)伴生矿综合利用力度的同时,要注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开采后不能实现生态恢复的贫矿、(共)伴生矿采选项目不予支持。
 
  (六)关于新一代钢铁可循环流程(鼓励类)
 
  新一代钢铁可循环流程是指,在做好钢铁产业内部循环的基础上,发展钢铁与电力、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间的横向、纵向物流和能流的循环流程,从而使钢铁产业具有产品制造、能源转换和社会废弃物消纳处理三大功能。这些产业间循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炉煤气与发电的互换;二是焦炉煤气制氢;三是钢铁厂与装备制造厂的合作;四是钢铁废料作为建材企业的原料;此外,还包括钢铁企业制氧机产生的氮气、氩气等可供其它行业使用,发电厂的蒸汽供钢铁厂使用等等。随着“十二五”城市钢厂搬迁和产业布局的实施,首钢京唐、湛江、防城港项目具备了发展新一代钢铁可循环流程的条件。将新一代钢铁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列入鼓励类,符合“十二五”规划《纲要》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构筑链接循环的产业体系的原则要求,体现了钢铁产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新思路和新方向。
 
  (七)关于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限制类)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年底,国内已投产热镀锌生产线200余条,产能约4500万吨,大多数生产线装备水平较低、技术力量薄弱、机组作业率低。2010年,我国热镀锌实际消费量约1646万吨,低档次产品产能过剩突出。为了控制产能过快增长,提高产能集中度,提高准入标准,《目录(2011年本)》把30万吨规模及以下的热镀锌板卷项目列入限制类。彩色涂层板与热镀锌板卷的情况类似,《目录(2011年本)》同样提高了彩涂板的准入标准,把20万吨规模及以下的彩色涂层板卷项目列入限制类。
 
  (八)关于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淘汰类)
 
  地条钢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差、能耗高、污染严重,200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等七部门即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打击地条钢建筑用材非法生产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发改运行〔2004〕1003号),对其予以打击。《目录(2005年本)》将地条钢及其生产设备列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装备。鉴于目前地条钢在全国已基本绝迹,且地条钢为淘汰类产品在全国已得到广泛认同,因此《目录(2011年本)》仅将“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列为需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力求从源头杜绝地条钢产品。用工频炉和中频炉生产的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钢材产品虽未明确列为《目录(2011年本)》淘汰类落后产品,但仍应继续按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进行处理。
 
  不锈钢属高档钢铁产品,对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均有严格要求。使用中频炉生产不锈钢电耗高、浪费资源,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将用于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予以淘汰。
 
  (九)关于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设备(淘汰类)
 
  截至2010年底,我国已投产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企业1238家,总产能约2000万吨,60%的产能集中在生产规模5000吨以下的小企业,生产线装备水平低、能耗高,生产管理不规范。2010年,我国冷轧带肋钢筋产量为137万吨左右,产能过剩情况较为严重。考虑到目前冷轧带肋钢筋在国内还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一部分技术装备水平先进、生产效率高、能耗低的新型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设备还应予以保留。为有序推进淘汰落后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对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设备实施分阶段淘汰。自《目录(2011年本)》颁布实施起,全面淘汰单机产能规模5000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淘汰单机产能规模1万吨及以下的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
 
  (十)关于热轧钢筋:牌号HRB335、HPB235(淘汰类)
 
  牌号HRB335热轧带肋钢筋及牌号HPB235光圆钢筋在发达国家早已停止使用,《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和《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也都提出要大力推广应用400MPa级及以上级别热轧带肋钢筋,促进建筑钢材的升级换代,但我国建筑领域仍在大量使用HRB335、HPB235热轧钢筋。目前,我国用于替代HRB335、HPB235的高强度钢筋产品生产工艺已经成熟,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完全可以满足建筑市场需求,淘汰HRB335、HPB235钢筋产品条件已具备。为提高用钢水平,降低建筑工程用钢强度,推进节能减排,《目录(2011年本)》将HRB335、HPB235热轧钢筋产品列为淘汰类。考虑到钢筋使用规范和相关国家标准正在修订完善之中,当前仍有大量《目录(2011年本)》发布之前的在建工程,为保证项目建设需要,经与有关部门协商,淘汰工作预留一年过渡期,至2012年底,全面淘汰HRB335、HPB235热轧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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