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生态河湖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苏政发〔2017〕130号),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以解决重点突出问题为导向,通过实施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行动,全面推进生态河湖建设,实现全市水环境恢复和提升,现制定淮安市生态河湖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一、基本概况
我市位于淮河流域中下游,境内河湖众多,水网密布,市域80%以上的国土面积处在设计洪水位以下,是一座“漂浮在水上的城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550万,城镇化率63%,城镇人口348万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人口的不断增长,一方面,高强度、大规模的人类活动给水生态系统带来了巨大压力,开发利用强度超过了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引发了水生态环境问题;另一方面,未来的发展对水资源各种功能的需求不断加强,进一步加重了水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任务。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实现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与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水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河湖是水资源的载体,生态河湖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内容。根据《江苏省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7-2020年)》精神,我市以实现水生态环境可持续利用和维护河湖健康为目标,坚持人水和谐治水理念,紧密围绕江淮生态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一区两带”战略布局,通过实施生态河湖行动,全面落实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扎实推进淮安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打造“生态文旅水城”,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水系情况
我市古淮河以南为淮河水系,以北为沂沭泗水系,主要河流有淮河、淮河入江水道、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中里运河、二河、淮沭河、古淮河、盐河等流域性河道。由于自然因素及水系布局规划,除淮河承接上游来水下泄洪泽湖和洪泽湖承接上中游来水外,其它各水体基本由洪泽湖(淮水)补给,淮水不足时通过“江水北调”或“引沂济淮”补给。除上述河湖外,还有南六塘河、一帆河、宝应湖、白马湖、高邮湖等其它河湖互相交汇贯通,有众多水工建筑分别控制调度。丰水时各河、湖水量来源于洪泽湖,枯水时通过中里运河引调江水补充。目前,我市水资源量正常年份基本可以满足要求,但水质状况不容乐观,如果不对水质进行全面有效地治理保护,有可能加剧水质型缺水矛盾。
(二)水功能区水质情况
我市现有61条省、市骨干河道,5个列入江苏省保护名录湖泊,126个中小型水库,全市共划分51个水功能区,排查登记入河排污口137个。2016年,19个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3%,全市水功能区达标率63.2%。全市50个参加评价的水质断面,符合Ⅱ类水的24个,占48.0%;Ⅲ类水的8个,占16.0%;Ⅳ类水的15个,占30.0%;Ⅴ类水的3个,占6.0%。5个省管湖泊中,洪泽湖、高邮湖、白马湖均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宝应湖、龙王山水库全年期、汛期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非汛期处于中营养状态。全市现有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Ⅱ类水占62.9%,Ⅲ类水占37.1%。
(三)边界水质状况
我市与省内宿迁、扬州、连云港、盐城等市接壤,盱眙县部分与安徽省接壤,省、市界水功能区较多。总体来说,我市与安徽省以及省内宿迁市、扬州市各交界断面水质情况较好,淮河入淮安境内水质基本为Ⅱ—Ⅲ类,洪泽湖、高邮湖、宝应湖水质总体较好,湖泊呈富营养化趋势,洪泽湖宿迁境内入湖河道富营养化趋势有所加重。我市与省内盐城市及连云港市交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相对较低,特别是淮河入海水道、南六塘河及一帆河等。其中淮河入海水道主要影响因素为污水处理厂尾水和部分生活污水的汇入,而南六塘河和一帆河主要影响因素为城乡居民生活污水和农田灌溉回归水汇入以及水体流动性较差。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践行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抢抓机遇、破解难题、改革创新、增创优势,用系统思维统筹水的全过程治理,积极探索依托生态优势走出发展新路子,通过实施生态河湖行动,全面落实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生态文旅水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注重河湖生态修复与休养生息,维护良好生态,提升河湖功能,发挥综合效益。
二是坚持河长主导。充分依托河长制组织体系,将生态河湖行动纳入河长工作重要内容,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分级责任,细化目标考核,引导全民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坚持系统治理。针对不同流域、区域河湖特点,统筹城镇与乡村、陆域与水域,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四是坚持因河施策。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性编制实施方案与落实治理措施,重抓点源治理,关注面源治理,突出内源治理,推进水生态修复,加强日常监管,提升水环境质量。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河湖分级管理、管养分离、精准管理制度,创新流域综合管理、资源权属管理、投融资多元化机制,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三)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推进生态河湖行动,到2020年:全面清理河湖乱占乱建、乱垦乱种、乱排乱倒,恢复水域面积8平方公里,城市水域面积率不下降;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6%、21%,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1以上;重点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2%以上,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87.5%以上,基本消除市、县(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流域防洪达到50-100年一遇标准,区域防洪达到20年一遇标准,城市防洪及排水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农村治涝达到5-10年一遇标准;主要河湖生态评价优良率达到70%以上。
经过努力,到2030年:全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V类水体全面消除,河湖生态全面修复,防洪除涝全面达标,供水安全全面保障,精准管护全面覆盖,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永续利用、水环境整洁优美、水生态系统健康、水文化传承弘扬”的目标,全面实现“河清湖晏、淮水安澜、生态水城、水美淮安”的美好愿景,努力打造水韵江苏的淮安特色。
(四)行动范围
对全市河湖进行全面治理,重点开展36条(个)河道(湖泊)生态治理,包括31条河道和5个湖泊,涵盖20条省级样本河道以及25个不达标水功能区。具体为:运西河、白马湖上游引河、中运河、淮涟三干渠、顺河洞干渠、大寨河(开发区)、反修大沟、白云河、海天河、永济河、大寨河(洪泽区)、龙须港、西中心河(金湖县)、新河水库、大金沟、涟河、古淮河上段、张福河、盐河、古运河、清安河、花河、新河、南六塘河、一帆河、草泽河、浔河、利农河、龙王山水库、高桥河、维桥河、洪泽湖、白马湖、宝应湖、高邮湖、钵池山公园内湖。(因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在即,南、北泓治理不列入本次行动范围)。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水安全保障
基本建成标准较高、协调配套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有效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大洪水和最严重干旱,保障防洪与供水安全,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1.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一是持续推动流域治理。启动实施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全面完成淮河入江水道增补完善项目,推进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建设、淮河干流滩区居民迁建等项目前期工作并抓紧实施,巩固提高淮河流域防洪标准。二是强力推进区域治理。加快构建格局合理、功能完备、标准较高的区域骨干河网,完成黄河故道治理工程,实施维桥河、茭陵一站引河、跃进河、南六塘河、民便河、杰勋河等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中小河流项目,提升区域综合保障能力,完善特大洪涝、特殊干旱和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三是着力加强城市防洪能力建设。构建“依托流域、区域治理,构筑城市外围防洪屏障,扩大外排出路”的城市防洪治涝工程体系,合理划分排水区域,大力推进城市河网治理和排涝能力建设,恢复已覆盖的河道水体,提高城市水面率和调蓄能力。四是着力提升农村除涝能力。大力加强农村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整治,提高河水流动性,减少水土流失,增强农村河道引排能力和抗灾减灾能力,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五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城市建设中,实施淮安生态文旅区森林公园海绵化改造示范项目,结合控源截污,实施河渠疏浚、水系连通、生态修复、雨洪水收集等工程,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无污染”目标。(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等)
2.优化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一是完善南水北调东线淮安段工程体系。实施输水线路完善工程、水质保护完善工程,提高水资源保障水平。二是发挥境内河网纵横的调配作用,形成“河湖相连、脉络相通”和“城乡一体、多源供水、互联互通、备用可靠”的水资源配置格局。三是加强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通过现有水利工程的挖潜及新增供水工程、堤防大坝加固、水系连通项目、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不断增加河、湖、水库水域面积和蓄水量,增强区域水资源配置能力和水动力条件,提高水环境容量。(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3.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2018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和隐患问题整治;2020年底前,全市乡镇区域供水饮用水源地全部达标,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98%以上。优化水源地布局,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构建多水源供水格局,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二是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实施现有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实现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全覆盖”,构建“水源达标、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检测、预警应急”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饮用水安全。三是提高农村居民饮水质量。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推进城乡区域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同步实施,到2020年区域供水行政村基本全覆盖,区域供水通达的村供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实现城乡居民“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等)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
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一是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和用水总量控制,到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3.33亿立方米以内。二是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强化行政边界、用水户计量监测,防止不合理取用水。三是保障重要河湖生态水位,通过工程优化调度及洪水资源化利用,建设河湖水系连通工程,保证洪泽湖、白马湖生态水位分别不低于11.5米、5.5米;确保市干线航道最低通航水位,满足河道生态用水水量需求。(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2.严格水功能区管控。一是完善河湖水功能区划。开展市级水功能区划分,进一步明确河湖功能定位,实现河湖水功能区全覆盖和全监测,开展饮用水源地安全评估和河湖健康评估。二是全面实施限排总量控制,根据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提出分阶段入河湖污染物排放控制计划,形成以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为控制目标的倒逼机制,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对纳污量已超过限排总量的水功能区不新增工业项目入河排污口。三是推进水功能区达标建设,制定市、县(区)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方案,2020年前完成不达标水功能区达标整治任务。四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排污口普查、日常监测、巡查监督,建立入河排污口水质定期监测通报制度,加大违规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力度,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未通过许可的城镇和各类园区,实行区域取水限批。五是完善尾水收集深度处理格局,新设置的工业污水入河排污口应当配套建设尾水湿地,结合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完善尾水排放方案。(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委等)
3.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全部县(区)建成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清江浦区、淮安区、洪泽区建成国家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一是加强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开展用水审计、合同节水试点和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动企业、单位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水平衡测试率达到60%以上,计划用水率达到95%以上。二是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强化高耗水工业节水减排技术改造,推广管道及喷、滴灌、微灌等农业高效节水技术,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节水型企业(单位)、学校、社区、灌区覆盖率分别达到50%、40%、20%、40%以上,较“十二五”末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以上。三是强化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供水管网建设力度,区域供水实现全覆盖,强化非常规水源利用,推广中水回用、再生水利用、雨(洪)水利用。到2020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8%以上。四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国土局、市教育局等)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优化产业布局,调高调轻调优调强产业结构,大力开展工业、农业、生活、交通等各类污染源治理,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降低入河湖污染负荷。
1.优化产业结构。一是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二是执行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产品目录,严格准入制度,开展纺织染整、化工、造纸、钢铁、电镀及食品制造(味精、啤酒)等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限制、淘汰落后产能。三是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试点,培育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发展要求的示范工业企业、示范工业园区和示范城市,引导各类开发区开展生态产业园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农委、市水利局等)
2.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一是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运用经济杠杆,进一步削减水污染排放。二是加强特征污染物管控,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逐步建立特征污染物监控体系,督促企业自行监测并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三是推进工业企业串联用水和园区(开发区)废污水循环利用,促进废污水“零排放”。(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水利局等)
3.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一是加强城镇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管网的配套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二是优化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布局,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实施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分质处理,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建制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规模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三是提高排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利用湿地等方式进行生态处理,进一步削减氮、磷等污染物。(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等)
4.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节水灌溉和生物防治技术,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建立连片生态农业园区,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二是加快建设以节水灌溉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生态灌区,构建种植业尾水及农田地表径流的生态拦截屏障,实现污染物的有效控制。三是强化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收贮、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严控湖泊网围养殖规模,加大退圩退养还湖力度,推进生态健康养殖。(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等)
5.加强水上交通污染治理。一是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推进船舶清洁能源(LNG)动力改造。提高内河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技术标准。二是健全港口码头污水、垃圾存储接收和处置体系,合理布局设置污染物收集点,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三是推进内河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船型标准化,强化危化品运输船舶的身份识别和动态管控,对港区存储实施动态全过程监控。四是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及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2018年起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制度。五是全面整治航道非法码头和浮吊船作业点。通过开展“两个一批”整治,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综合整治任务,并对清理后的码头和浮吊船作业点现场进行生态修复。(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淮安供电公司等)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全面治理河湖“三乱”,消除黑臭水体,清除河湖污染底泥,遏制湖库富营养化,改善滨河湖空间环境质量,满足河湖水功能区要求。
1.全面治理黑臭水体。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全面系统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农委等)
2.全面治理河湖“三乱”。一是清理乱占乱建。全面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章设施、废弃物,恢复河湖行蓄水空间。二是打击乱垦乱种。全面清理堤防滩地种植、养殖等违规违法生产活动。三是严惩乱排乱倒。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水水源保护区及其输水干线、区域供水水源地及其输水通道、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水域进行排污口整治,打击偷排污水、乱倒垃圾等非法行为。(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委等)
3.全面治理底泥内源污染。一是根据河湖底泥不同污染类型,采取生态清淤、干河清淤等适宜方式,清除污染底泥,减少河湖内源负荷。到2020年,全市城乡黑臭河道疏浚一遍。二是健全农村河道轮浚机制,牢固树立生态理念,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生态河网,每年完成农村河道疏浚土方1000万立方米以上。三是加强河道保洁,妥善处置河道淤泥,严防二次污染,提升淤泥资源化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委等)
4.全面治理湖库富营养化。一是实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总量控制,对湖泊水库汇水区范围内涉及排放的园区、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严格监管。二是减少内源性营养物质负荷,强化蓝藻打捞、生态清淤、生物净化等措施,降低湖泊富营养化指数。三是加强调水引流,促进水体流动,缩短湖库换水周期,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白马湖办等)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通过沟通水系、涵养水源、退圩还湖、保护湿地等措施,修复河湖生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1.实施水系连通。一是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完善多源互补、蓄泄兼筹的江河湖库连通体系,实现跨流域、跨区域互连互通。二是打通水系连通最后“一公里”,消除断头河、死湖,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三是完善引流活水工程,充分发挥南水北调引江能力和洪泽湖调蓄能力,促进水体有序流动。(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等)
2.推进退圩还湖工程。重点推进洪泽湖、里下河地区湖泊湖荡、高邮湖等退圩还湖工程,巩固白马湖退圩还湖成果、提升生态修复水平。到2020年,恢复湖泊水域面积不少于8平方公里;实施退渔还湖工程,全市主要湖泊渔业养殖面积压缩到22万亩以内。(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农委等)
3.推进五大湖群生态保护示范建设。一是开展洪泽湖、高邮湖、宝应湖、白马湖、里下河湖群等自然资源调查和保护规划修订,划定红线保护范围,明确功能分区与定位。二是开展水生态系统修复,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湖泊调蓄洪水、涵养水源、净化环境功能。三是建设五大湖群与骨干河网沿湖沿河生态林带,构建河湖相连、活水长流、山水林田湖草相依的生态大廊道,共同形成江淮生态安全屏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4.创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一是加强山丘区小流域生态治理,重点开展盱眙县山丘区小流域生态治理,涵养水源,提升水库水质。通过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耕作措施,实施河滨带建设、乡村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推广科学施肥、施药等有机种植、生态养殖技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清洁小流域出口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以上。二是加强平原地区生态综合整治。以农业生态系统、沟渠生态系统、林草生态系统建设为重点,提升平原清洁产流、自我净化等能力。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不少于18平方公里。到2020年,全市创建6条省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三是加强湿地、湖荡保护与修复。开展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修复古淮河、洪泽湖、白马湖等生态区位特别重要或受严重破坏的自然湿地,发挥河湖生态缓冲带功能。到2020年,修复湿地1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农委、市国土局等)
5.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一是修复水生态环境。通过人工干预、生物调控、自然恢复等多种措施,修复水生生物栖息地,打通鱼类洄游通道,丰富生物多样性。二是增殖放流。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加大洪泽湖等重点水域珍稀物种和重要经济鱼类的放流力度。三是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坚持在河流、湖泊等渔业水域开展禁渔期制度,降低捕捞强度,缓解渔业资源衰退趋势。(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水利局等)
(六)加强水文化建设
保护挖掘河湖文化和景观资源,大力传承历史水文化,持续创新现代水文化,不断弘扬优秀水文化,充分彰显特色水文化,丰富河湖文化内涵,形成“爱水、惜水、护水”的良好社会风尚。
1.打造大运河文化带。按照世界文化遗产标准,把大运河保护好。加大大运河淮安段本体及周边河湖整治力度,全面提升生态与文化景观建设标准,完成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挖掘整理大运河历史文化内涵,实施大运河文脉整理工程,全面保护展示运河沿线核心遗产及相关遗迹,打造运河博物馆群。把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纳入水利发展规划,处理好大运河保护与水利建设的关系,新建水利工程与运河文化带有机融合,把大运河淮安段建设成为高颜值的生态长廊、高品味的文化长廊、高效益的经济长廊,使之成为大运河文化带上的样板区和示范段。把规划的市主城区运河风光带延伸至淮安水上立交,统筹运河两岸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2.建设水文化载体。实施淮安水利典籍整理与研究工程,研究河湖水系变迁规律,汲取先进治水智慧经验,传承河湖管理保护技术,实现传统水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完成物质与非物质水文化遗产普查,继续完善市级水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积极申报省级水文化遗产,开展水文化遗产解读工程。科学规划建设水利遗址公园、水利博物馆、水情教育基地等,为水文化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3.创建水美城乡。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水利风景区、水美乡村、美丽库区幸福家园、特色渔村、生态小镇建设,到2018年建成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到2020年高水平建成10个水美乡镇和120个水美村庄,80%的移民安置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新建“美丽库区幸福家园”5家、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15家,建成一批寓教于乐的水情教育基地,营造多样化的滨水空间和水景观,彰显区域河湖文化特色,锻造有淮安特色的人文水景和乡愁记忆。(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农委等)
(七)加强水工程管护
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强化河湖生态空间管控,保护河湖公益性功能,实现河湖资源有序利用。
1.加强河湖水域岸线资源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河湖水域岸线资源管理。公布重要水域名录,实行水域占用补偿、等效替代,保持河湖空间与功能完好。编制重点河湖岸线保护规划,落实河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科学划定岸线生态保护区和开发利用区等功能区,实行岸线用途管制和集约节约利用,开展岸线开发利用监控。整治河湖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2020年前,基本完成中里运河、淮河、淮河入江水道、苏北灌溉总渠、淮沭河、古淮河、盐河、张福河等不合理开发利用岸线的清理整顿。开展河湖确权划界,到2019年,完成61条骨干河道、5个列入江苏省保护名录湖泊以及国有水管单位管理闸站及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2.加强河湖采砂管理。根据生态保护要求,全面禁止非法采砂,加大洪泽湖、淮河、六塘河等重点水域监管力度,清理非法采砂设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3.建立河湖监测评价体系。一是健全监测体系。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全面、技术先进的河湖综合监测体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水下机器人等一体化技术,系统开展河湖水文、水质、水生态和河湖空间的监测,实时掌握河湖状况。二是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完善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开展水功能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要河湖健康等评价。三是建立河湖水资源承载能力健康预警和管控机制。监测重点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定期开展全市和特定水域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价。针对不同区域及超载类型,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可操作的管控制度。建立河湖健康状况常态化发布机制,对非法侵占、水生态破坏、水质恶化等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及时处置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等)
4.建设智慧河湖管理系统。一是建设河湖信息共享平台。按照统一规划、应用主导、资源共享、先进实用的原则,建立标准统一的信息采集、存储、管理平台,完成涉河湖部门信息整合共享。二是建设河湖管理应用系统。完善防汛防旱、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交通运输管理、河湖湿地、渔业渔政、水土保持等应用系统,提高河湖管理保护综合决策支持水平。三是提高河湖智能化调度水平。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推进以流域为单元的水量、水质综合调度,充分发挥河湖与水利工程体系的综合功能。(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经信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等)
(八)加强水制度创新
完善河湖长效管护体制机制,推行流域综合管理模式,推进河湖资源权属管理,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切实保障河湖效能持续提升。
1.完善河湖长效管护体制机制。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量化河湖空间管理和事务管理,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管护设施,健全管护机制,保障河湖安全,到2020年前全市重点湖泊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二是推进河湖管护市场化。全面落实河湖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培育河湖治理、监测、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推进河湖管护的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市场化,不断提高管护效能。三是落实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建立完善包括农村河道管护、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在内的“五位一体”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到2020年,实现农村河道“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等)
2.创新流域综合管理模式。一是建立河长制下流域化管理组织构架。根据防洪、供水等分区,将全市河湖划分为若干管理单元,实施分流域统一管理,制定河湖流域化管理方案。优化市级管理资源配置,建立河长制下流域化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以流域为单元的河湖生态资源综合管理。二是强化流域规划管理。健全规划管理机制,完善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与专业规划体系,强化流域、区域、城市等各层级规划的衔接,推进江河流域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融合。三是推进流域综合调度。构建并依托流域、区域、城市协调调度平台,推进统一调度,发挥水利工程常年活水功能。(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编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等)
3.推进河湖资源权属管理。一是完善农业取水许可管理。逐步完成灌区取水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农业取水许可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建立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农业用水实现有效管控。二是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开展取水许可确权登记,逐步明确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开展水权交易试点,推进水权制度建设。三是强化河湖资源管控。建立河湖岸线资源、水域资源等自然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河湖水域、岸线资源实行有偿使用,2020年完成河湖水域、岸线资源资产产权登记试点和交易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
4.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构建“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充分发挥市场融资作用,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政府与市场联动的河湖治理投融资机制。一是整合资金,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按政策要求落实水利建设资金,统筹预算财力和政府债券资金,按规定筹集水利建设基金、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大力支持水利建设,必要时通过错峰调度等方式保证资金需求。加强资金整合,突出保障重点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发挥市场引导调节作用,利用好金融信贷政策,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支持河湖生态水利工程建设。三是引进社会资本,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河湖水利工程建设。四是运用激励机制,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群众筹资筹劳参与生态河湖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国土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要把生态河湖行动计划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举措,依托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全市统筹、河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河长、河长办不代替各职能部门工作,充分发挥河长组织领导、行政协调、交办督办、考核验收作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送市河长办备案,作为河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生态河湖行动的资金投入,统筹使用水利、环保、住建等专项资金,足额征收水利建设基金、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大力支持生态河湖治理、管理和保护。财政部门要掌控好供需政策的关系,加大各类财政性资金统筹力度,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形成财力统筹考虑、项目统筹保障、管理统筹推进的新局面。
(三)强化科技支撑。充分调用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和企业等各方力量,成立高层次的生态河湖建设专家咨询组,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水生态补偿等方面重大课题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强化管理队伍建设,加大科技人员培训、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增强技术保障。
(四)强化考核评价。建立日常监督、第三方评估、公众满意度测评、年度考核等考评体系,纳入河长制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推进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对行动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重点任务、河湖生态明显恶化等情形,一查到底、严肃追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执法监督。推进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河湖执法能力。强化对重点区域、敏感水域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活动。
(六)强化宣传引导。把生态河湖行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宣传、文化等部门要以河长制为宣传主线,大力宣传生态河湖行动典型经验和成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问题,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