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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南京进一步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

   2016-08-02 50
核心提示:宁环办〔2016〕10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各相关区(园区)环保局和相关单位:根据国家、省有关重金属污染防治的

宁环办〔2016〕10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年度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相关区(园区)环保局和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重金属污染防治水平,提高涉重企业管理水平,保障我市环境安全,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污染源头控制。严格涉重产业准入门槛和环保准入条件,涉重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以淘汰落后产能为抓手,推动涉重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及节能减排,促进涉重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现有涉重企业入园进区,推进重点行业综合整治,提高重点行业工艺技术及污染防治水平。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继续开展涉重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涉重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100%,两次清洁生产审核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五年;涉重企业达标排放率100%,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依法实行限期整改;严格落实涉重企业按规范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涉重危废安全处置率100%;督促电镀、涉铅、涉汞企业按照整治标准及要求完成整治工作。

三、防范场地环境污染。涉重企业关停搬迁中应规范各类设施拆解流程,安全处置遗留涉重危废,妥善处理遗留或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开展已关停淘汰涉重场地与地下水调查评估,加强涉重场地环境风险管控,确保环境安全;涉重场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污染地块,要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四、提升环境监测能力。优化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局,建立有针对性、完善有效的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推动市区环保部门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监测监控仪器设备配置,加强企业自测能力建设。

五、落实涉重重点项目。相关区(园区)根据要求于2016年底前完成淘汰南京高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表面处理工艺等8项产业退出项目及淘汰晓星住电钢帘线(南京)有限公司表面处理工艺等2项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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