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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工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

   2016-11-08 80
核心提示:为加快实施工业绿色发展战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工业体系,确保《江西省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有效实施,特制定本行动计划。行动

为加快实施工业绿色发展战略,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工业体系,确保《江西省“十三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有效实施,特制定本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期为2016-2018年。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法规标准制度建设为保障,重点实施传统工业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产业,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全面发展,建立健全工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关键领域工业企业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全面推动我省工业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协同发展。充分注重产业与产业、地区与地区、产业与地区、政产学研等部门之间的有机联系,打破体制、区域、行业、部门等界限,在更大范围更好地配置资源,推动工业更快更好实现绿色发展。

2、坚持创新发展。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增强行业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健全工业绿色发展工程科技创新体系,突破制约工业绿色发展的关键技术,全面提高产业绿色竞争力。

3、坚持以点带面。优先将经济和生态资源投向对工业绿色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作用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率先发展一批绿色发展典范,全面带动绿色工业发展主体建设。

(三)主要目标

到2018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工业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强度明显下降,工业结构逐步向绿色化演进,绿色科技支撑明显加强,节能环保产业加速发展,区域间资源能源绿色协调的市场调节机制和区域协商机制初步形成,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到2018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000万吨标准煤以内,工业能源消费增速不超过5%,实现节能量480万吨标准煤以上,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12%。

——到2018年,电力、钢铁、水泥、铜、烧碱等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设定目标。

全省工业绿色发展三年分解目标

产品

指 标

目 标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全省规模以上工业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4%

-4%

-4%

实现工业节能

(万吨标准煤)

160

160

160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59%

61%

63%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82.5%

83.5%

84.5%

电力

供电煤耗

-1%

-1%

-1%

厂用电率

-0.5%

-0.5%

-0.5%

钢铁

吨钢综合能耗

-1%

-1%

-1%

水泥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5%

-1.5%

-1.5%

铜冶炼综合能耗

-2%

-2%

-2%

烧碱

单位产品交流电耗

-1.5%

-1.5%

-1.5%

注:负号表示下降。

二、发展重点

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建立以工艺、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为约束条件的推进机制,强化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和推广,引导企业采用国家公布的《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实施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改造,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缓解资源环境压力。

(一)钢铁行业

加快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积极化解过剩产能。以国际产能合作为契机,鼓励江西钢铁企业走出去。以新钢、萍钢、方大特钢等钢铁企业为重点,研发和推广铁矿石直接还原和熔融还原、超高功率电炉等先进技术和装备,推动钢铁工业废水联合再生回用集成、焦化废水膜处理回用技术应用示范。发展以废钢和少量直接还原铁为主的电炉短流程等钢铁生产短流程工艺。对5.5m及以上焦炉推行实施分段(多段)加热技术,烧结机实施烧结烟气循环工艺,轧钢等热处理炉推行实施黑体强化辐射传热节能新技术;对焦炉煤气净化推行实施改良复合催化剂湿式氧化法脱硫脱氰技术(HPF法)、苦味酸催化剂湿式氧化法脱硫脱氰技术、静电除尘器软稳高频电源技术;加强钢厂烧结烟气污染物综合治理,烧结烟气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推广电袋复合除尘器、转炉干法除尘技术、覆膜滤料袋式除尘技术、高温干法除尘回收技术,加快烟气净化、除尘、回收利用改造。对钢铁企业露天料场及煤场原料系统棚化、仓化技术改造。

(二)石化行业

以九江石化、永修有机硅、新干樟树盐化工和赣州氟化工等产业为主,加快炼油深加工、氟硅材料、工程塑料、炭黑、白炭黑、子午线轮胎、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高端化肥、环境友好型涂料和染料等产品的发展。石化行业积极推广采用吸附法、分级冷却、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油罐区、加油站密闭油气回收利用技术,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蓄热式热氧化、蓄热式催化热氧化、臭氧氧化等废气治理技术;氨法、双碱法等烟气脱硫技术,超克劳斯硫磺回收及余热利用技术。化肥行业重点推广新型煤气化技术、湿法磷酸净化技术、延伸磷酸产业链开发技术、中低品位磷矿制酸技术。氯碱行业推动ODC(氧阴极)节能技术应用于盐水电解。鼓励盐化工生产采用连产多种类氯产品流程,推广热电化多联产等。氟化工行业推广采用溶剂溶解萤石和低温法生产氟化氢工艺。

(三)建材行业

以海螺、万年青、红狮等水泥企业为重点,严格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研究开发可利用废渣的超细粉磨技术,重点发展高品质水泥、高性能混凝土、绿色墙体材料、外墙保温材料等绿色产品和水泥制品,鼓励企业推广应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和低温余热发电技术。依托萍乡特种玻璃产业基地的浮法玻璃及深加工生产技术体系,重点发展节能、低辐射等特种玻璃;强化超白太阳能玻璃生产线及深加工设备及技术优势;不断拓展特种玻璃在建筑节能、平板显示和太阳能利用等领域的使用。以景德镇特种陶瓷、高安建筑陶瓷、萍乡工业陶瓷等陶瓷产业基地为发展重点,大力推进无铅绿色陶瓷材料,鼓励采用干压式陶瓷超薄板类产品技术,发展挤压类陶瓷产品及技术,推广干法制粉技术与装备,推进低品位资源利用技术。

(四)有色行业

发挥鹰潭“世界铜都”优势,不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推广氧气底吹及侧吹连续炼铜技术、闪速炉短流程一步炼铜技术等。加快鹰潭铜拆解基地建设,形成规模优势;以丰城、赣州等现有第七类废物进口许可为基础,加快发展铜拆解产业。依托赣州“稀土王国”,围绕建立稀土矿山开采—冶炼分离—功能材料产业链,重点推广离子吸附型稀土矿绿色浸取、低氨氮排放的稀土萃取分离、南方离子型稀土冶金全流程等稀土高效清洁冶炼分离与提纯关键技术;以江钨集团、章源钨业为龙头,大力推广仲钨酸铵产品晶型和粒度控制、超粗和超细高纯钨粉制备、封闭式钨湿法冶炼等钨冶炼及深加工技术,减少三废排放,提高钨冶炼回收率。提高矿山综合利用能力,应用当量品位法测算入选矿石品位,最大限度地利用低品位矿石资源;强化相关矿山深部和边部难采难用矿石的回收利用,提高共伴生有价元素的综合回收效率;建立健全有色废料回收利用体系,研究开发回收和二次利用技术,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和产品附加值。

(五)电力行业

继续实施“上大压小”工程,关停萍乡、景德镇电厂125MW级别机组,加快发展600MW及以上的(超)临界机组。提高火电行业能效水平,推进“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加强常规燃煤发电机组节能管理。加强节能发电调度。在安排发电量指标时进一步向大容量、高参数、节能机组倾斜,鼓励开展发电权交易。加快电网建设,加快推进特高压入赣,进一步完善500千伏网架,大力实施降损措施。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广负荷控制管理系统和智能电表,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推进峰谷分时电价。以环鄱阳湖地区为重点,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电,稳步发展水电,提高清洁能源发电的规模和比重。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生物质能、沼气开发、热电联产等形式的发电项目。

(六)节能环保产业

着力推进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推进我省硅基LED原创技术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打造“南昌光谷”,构建以南昌为核心,吉安、宜春、萍乡、新余等中西片区为重点集聚区,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发展配套和应用产品的产业布局。 以新余、赣州为重点,发展螺杆膨胀动力机、稀土永磁材料和永磁电机产业。以南昌、九江为重点,发展节能锅炉(窑炉)及配套设备。以宜春、抚州、萍乡为重点,发展节能机电和蓄热式燃烧配套设备。以南昌、赣州、上饶、九江、景德镇为重点,发展节能汽车制造产业。以鹰潭、宜春、赣州为重点,打造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群。围绕制约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和装备,加大研发和示范力度,发展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的重大装备与产品。

三、重大工程

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力推进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工程、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程、电机系统能效提升工程、工业节水改造工程、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工程、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工程、绿色工厂示范工程、绿色工业园区示范工程等十大重点工程,积极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计量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察,开展能源评审和绩效评价,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综合效益。

(一)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工程

一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大力推进工业结构转型升级,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产能扩张,以钢铁、煤炭、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为重点,综合运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协同推进,积极落实阶梯电价政策,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退出。二是大力实施能源利用高效低碳化改造,加快先进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深入推进工业系统节能改造,重点推广能源梯级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普及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发电、制冷、供热及循环利用。三是推行循环生产方式。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拓展产品制造、能源转换、废弃物处理-消纳及再资源化等行业功能,强化行业间横向耦合、生态链接、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四是推动互联网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提升能源、资源、环境智慧化管理水平,推进生产要素资源共享,用分享经济模式挖掘资源与数据潜力,促进绿色制造数字化提升。

(二)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程

一是加大燃煤锅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积极落实燃煤锅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燃料更新改造,研究制定我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财政奖励政策。二是加快高效燃煤锅炉应用,积极推广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三是积极推进锅炉系统节能、环保和安全标准化管理,组织实施锅炉能效和排放达标改造,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应同步安装高效脱硫和高效烟气除尘设施,实现新建锅炉稳定达标排放。四是积极推进工业园区(或产业集聚区)锅炉“以大代小”,采用PPP模式,合理布局热源和管网,组织实施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供气工程。五是优化和改善燃料结构,大力推进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努力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禁止直接燃用高灰分、高硫分煤炭。力争到2018年底前,分步淘汰各设区市建成区10t/h以下燃煤锅炉。

(三)电机系统能效提升工程

认真执行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大力推广高效电机产品。一是加快淘汰低效电机。结合500户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考评和日常节能监察执法,开展在用电机及电机系统普查,制定下发推进电机系统能效提升推进方案,对列入淘汰范围的电机,明确淘汰时间和措施。二是大力支持江西电机生产企业申报高效电机列入国家推进目录,研究制定我省电机系统能效提升财政奖励政策,积极推动本省高效电机的推广应用。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和能评审查,加强电机能效标识备案管理,确保新增电机产品全部达到高效电机能效标准。四是充分发挥我省稀土资源优势,支持我省永磁电机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到2018年底前,全省重点用能企业电机系统能效水平得到全面提升,高效电机市场份额提高3-5个百分点。

(四)工业节水改造工程

一是大力推广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围绕工业节水重点,大力推广《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重点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高效冷却、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洗涤节水、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通用节水技术和生产工艺。重点在钢铁、纺织、造纸和食品发酵等行业推进节水技术进步。二是积极推进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回用技术应用。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水处理技术工艺,大力提高水循环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加强废水综合处理,实现废水资源化,减少水循环系统的废水排放量。鼓励各级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采取统一供水、废水集中治理模式,实施专业化运营,实现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三是加大对废水集中处理企业和工业节水的资金支持。在安排节能减排资金项目时,对节水改造项目给予支持。鼓励企业、投资机构等加大节水技术研发和改造力度。力争到2018年底前,全省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4.5%以上。

(五)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

一是根据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拟定清洁生产重点企业名录,提高重点行业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技术水平。二是围绕工业领域煤炭消耗重点行业,落实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实施焦化、工业炉窑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现控煤、减煤,降低污染物排放。三是实施生产过程清洁化改造。以源头削减污染物产生为切入点,革新传统生产工艺装备,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实施升级改造,加快提升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四是优先在生态基础好、工业基础厚、清洁生产水平扎实的省级清洁化园区中,选择一批园区开展绿色工业园区试点示范创建工作。五是大力推广工业领域高风险污染物削减技术,从源头减少汞、铅等高风险污染物产生。

(六)资源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一是加大对丰城市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龙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南康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基地、新余废钢再生资源产业基地、贵溪铜尾矿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的经验推广和建设支持,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等再生资源集中拆解处理和集中治理污染,促进“城市矿产”资源高值化利用和集聚化发展。二是以赣州稀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为契机,着力解决稀土资源综合利用问题,支持和总结推广先进适用的稀土资源开发、综合利用技术。三是按照“布局优化、企业集群、产业成链、物质循环、集约发展”的要求,对各类工业园实行分类管理,有序开展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低排放”,不断增加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按照物质流和关联度统筹产业布局,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促进企业间、园区内、产业间耦合共生。力争到2018年底前,全省工业固态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3%以上。

(七)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工程

一是充分利用国家、省有关政策和专项资金,大力推广应用绿色产品。二是加强与国家节能惠民工程的对接,积极支持省内生产企业参加国家招标。三是探索工业节能项目银企合作机制。四是倡导工业生产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加大省级节能产品认定力度,引导企业生产符合能效环保标准的绿色产品。五是加快LED照明产业发展,积极打造“南昌光谷”,支持和引导LED照明产品示范应用。

(八)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工程

加快工业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一是建立覆盖11个设区市、500户耗能5000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的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实现各设区市、省管县、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数据实时动态监测、在线上报和多级审核。二是提升对信息数据处理分析能力,能够实现对重点用能企业能耗进行网上审核、分析处理、能效对标、专家诊断等综合功能。三是建立能耗预测预警机制,全面掌握工业领域能源使用、消耗、配置及调度情况,利用预测预警模型实现能耗超限异常分析、能耗预测及超标报警,实现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控和能源管理的动态管控。力争到2018年底前,初步建成覆盖全省11各设区市、500户重点用能企业的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九)绿色工厂示范工程

一是开发绿色产品,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加快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低耗、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二是大力推广绿色工业建筑,鼓励采用联合厂房、多层建筑的阶梯式建筑,鼓励采用国家推荐优先选用的建筑材料或产品,推动工厂厂房建筑的绿色化。三是对现有工厂,鼓励实行清污分流、废水循环利用、固废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四是借助信息化技术,在重点用能企业工厂推行资源能源环境数字化、智能化管控系统,用现代化手段助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五是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对同时符合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和清洁生产水平先进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认证,分类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力争到2018年底前,全省推广绿色产品60种以上,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20家以上。

(十)绿色工业园区示范工程

一是以企业集聚化发展、产业生态链接、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依托现有低碳循环改造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和省级清洁化试点园区,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实现生产过程耦合和多联产,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和综合竞争力。二是优化工厂用能结构,推动化工、钢铁、建材等行业企业工厂采用集中供热、集中供气、集中处置废弃物的方式,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三是大力推行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燃气热电冷三联供设施在工业园区的应用。四是建立基于信息化手段的园区能源、环境和碳排放监测管理平台、污水集中处理及废物交换平台、绿色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平台。五是制定《江西省绿色工业园区认定办法》,加大力度支持,引导南昌高新区、南昌经开区、新余高新区、丰城循环经济园区、赣州经开区、井冈山经开区等工业园区绿色升级化改造。力争到2018年底前,全省建成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2个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工业绿色发展激励政策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支持,争取国家“两型”企业等绿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优化省级节能和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推动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工业企业采用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工艺,鼓励工业企业加大绿色发展投入。全力争取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我省工业低碳转型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大力支持绿色信贷,实施差别化定价机制,对节能环保企业和绿色信贷项目实施优惠利率并适当延长货款期限。

(二)建立完善工业绿色发展基础支撑体系

建立工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各设区市工业绿色发展评价结果。出台全省绿色工业园区认定办法,强化工业绿色管理。贯彻实施产品生态设计规范、节能规范、有毒有害物质使用规范、节能建材、报废产品资源回收利用等标准,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参与标准制定,健全绿色工业标准体系。完成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建设,努力铺开推广。研究搭建工业绿色发展服务平台,鼓励地方政府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加强绿色发展联动合作,打造集产品设计、采购、生产、包装、物流、销售、服务、回收和再利用等全环节绿色供应链,探索构建工业绿色发展协同体系。

(三)强化工业绿色发展倒逼机制

严格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纳入综合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工业绿色发展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倒逼机制,在不断提高工业产品能源效率前提下,实行地区工业能耗总量管理。定期发布全省工业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向社会公布各地工业能耗增长情况,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地区实行阶段性高耗能项目能评限批措施,适度调整能源资源指标到完成任务好的地区。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制定更为严格的节能环保准入标准,制定完善高耗能工业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省级标准。严格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明确向社会、企业、相关媒体公布鼓励、限制和淘汰类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名录。

(四)加强工业绿色发展综合监管

严格实施工业用能总量和强度监管,建立健全工业用能增量预警调控机制。调整确定“十三五”重点用能企业名单,强化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监管办法。充分利用全省工业能源管理信息平台,加强重点用能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工业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管,组织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以及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加大对负面清单的实施和监管力度,对生产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产品)、超能耗限额标准、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

(五)切实开展工业绿色发展宣传培训

持续推进全省节能监察体系能力建设,强化工业绿色发展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节能工作能力和水平。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节能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能管员的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免费培训500人以上。邀请先进省市节能主管部门来赣指导帮助深入开展节能监察,提升节能监察效果和影响;组织到外省学习交流,汲取经验,改善工作,开创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配合国家节能宣传周,举办节能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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