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湖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湘政发〔2016〕2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2016—2020 年)规划纲要》部署,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进全面创新,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创新型湖南,开启建设科技强省新征程,制定本规划。
第一篇 发展目标 全面建成创新型湖南
第一章 把握科技发展新态势
一、科技创新奠定新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科技创新发展的快速期。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局面,建设创新型湖南取得重大进展。
科技创新水平大幅跃升。“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轨道交通装备、杂交水稻等“领跑”全球,碳碳复合材料、工程机械装备、中低速磁浮铁路、新兴显示平板玻璃、激光烧结 3D 打印、IGBT 等创新成果“并跑”世界,光伏设备、风电、高压输变电等技术水平“跟跑”国际前沿,获得国家科技奖励 107 项,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3.29 件,区域创新综合能力排名全国第 11 位,专利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十强。
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电动汽车、轨道交通、风电装备、光伏装备、盾构装备、海工装备、生物检测等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高新技术产业逆势上扬,2015 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 6128.8 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21.1%;技术合同“十二五期间”共签订 27160 项,成交金额 358 亿元;超级稻育种实现亩产 1000 公斤攻关目标,农村农业信息化基层服务站建设全面铺开,大批良种良法得到应用推广;科技惠及民生、支撑生态文明建设作用突显,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壤修复、生态城镇等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医药卫生领域科技创新加速,两型产品认定和政府采购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发展。
科技创新资源聚集速度加快。全省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100 万人、科技活动人员 30 万人,拥有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创新基地 27 个,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监督检验中心、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 130 多家、省级 540 多家,拥有科研机构 250 多个,亚欧水资源研究与利用中心、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中意设计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落户湖南,为湖南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科技发展环境日趋改善。长株潭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环洞庭湖获批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湖南成为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群、国家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国家科技文化融合试点、国家科技惠民计划试点、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等,为湖南科技强化自身优势、发挥自身特色、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颁布实施,发展科技服务业、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措施密集出台,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等改革深入推进,科学普及广泛开展,营造了全社会崇尚科技、勇于创新、实干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科技发展迎来新机遇
“十三五”时期,世界科技革命催生产业升级新变革,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新战略,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
全球创新创业进入高度密集活跃期,人才、知识、技术和资本等要素的流动速度和范围达到空前水平,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智能制造技术和新材料技术等呈现群体跃进态势,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科技与金融、技术与商业模式不断创新融合,社会生产和消费从工业化向自动化、智能化转变,正在催生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需要湖南把握世界科技创新方向,把握赶超跨越历史机遇,赢得发展主动权。
国家战略布局提升了创新引领发展新高度,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伟大目标,实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战略,推进“中国制造 2025”、“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等行动计划,科技创新从跟踪模仿跃入“三跑”并行新阶段,科技创新战略部署从“小局”向“大局”转变,依托力量从“小众”向“大众”转变, 资源要素从“小投入”向“大投入”转变,需要湖南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充分对接国家创新发展新战略,依靠创新汇聚生产要素、培育发展新动力,发展高端产业、增创发展新优势,打造新增长点、拓展发展新空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更有效率、更可持续。
湖南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实现经济中高速增长,要求依靠科技创新发展高附加值产业、绿色低碳产业和具有国际竞争力产业,构建经济发展新优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要求依靠科技创新汇集高端要素,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增长动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按照“一带一部”新定位,打造“一带一路”开放新高地、长江经济带核心增长极,要求建设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的科技创新基地,加快形成“一核三极四带多点”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既有金山银山,也有绿水青山,要求着力加强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和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的科技创新,让人民群众充分获得科技进步带来的福祉。
三、科技创新面临新挑战
与此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科技创新所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科技投入严重不足,财政科技支出总量偏低、投入机制不健全,全社会科技投入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较大,难以推动全社会创新创业向纵深发展。产业创新实力不强,优势产业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前沿性和战略性技术研发能力不足,产业创新链尚未形成,产学研结合不紧密,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技术链难以延伸、产业链难以壮大、价值链难以提升。科技创新基础不牢,高层次研发人才不足,国家级创新团队和创新联盟仍然较少,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标准不高,开放共享度不大,高新区、科技园区等实力总体偏弱。科技体制机制不优,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相互之间的衔接不顺畅,科技资源部门分割、条块分割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集聚度与共享度不高,闲置与紧缺并存,重点不突出与普惠不明显并存,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评价体系不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尚未建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等政策落地还需破解障碍。
综观国内外形势,湖南科技创新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着差距进一步拉大的挑战。全省上下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把机遇转变为发展红利,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勇于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创新型湖南
第二章 确立科技创新新蓝图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科技创新放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题,以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面建设创新型湖南为目标,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全面开放合作为动力,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提高创新供给质量,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实现中高速发展、迈向中高端水平的新引擎,促进“三量齐升”、推进“五化同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强化科技创新供给,为建设科技强省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支撑重大战略需求为根本任务。聚焦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发挥科技创新在培育经济新业态、建设生态文明、提高民生幸福指数方面的支撑引领作用,明确主攻方向和突破口,在关键领域尽快实现突破,力争形成更多发展优势。
坚持以系统部署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为重要导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创新自身规律,系统开展科技创新发展的谋篇布局。针对湖南县域经济、开放型经济、非公经济和金融经济等发展短板,强化科技与经济对接,提高创新供给质量。
坚持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全面开放合作为根本动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规划引导、创新服务和政策支持功能。切实做到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有实质性突破,最大限度地释放创新活力和改革红利。切实构建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新态势,深度融入全球和区域科技创新网络。
坚持以科技人才驱动和科技为民为基本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各类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科技创新与改善民生福祉相结合,让更多的科技创新成果由广大人民共享,为全体人民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三、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 10 位,建成创新型湖南,科技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 2050 年,创新综合能力稳居全国前列,科技强省全面建成。
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一批产业技术创新链,在重点领域形成技术竞争优势。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R&D 经费投入强度)力争达到 2.5%。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 18 人年/万人,专利申请及授权量年均增长 18%,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6 件。
创新型经济格局初步形成。重点产业领域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4800 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 30%,科技服务业机构数达到 3800 个,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60%。
科技创新体系协同高效。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凸显,高校院所创新效能显著提升,军民科技融合深度发展,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合理配置,科技创新平台优化布局、提质增效,创新平台开放共享度达到 90%,区域创新各具特色、协调发展。
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良。创新创业的政策法规更加健全,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纵深推进,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社会创新创业蔚然成风。技术市场合同交易总额达到 150 亿元,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 10%。
“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指标与目标值
四、总体部署
未来五年,我省科技创新发展的总体部署是: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紧紧围绕经济竞争力提升、社会发展需求、民生发展要求,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心打造 1 个自主创新核心区、着力构建 10 大产业技术创新链、深入实施 5 大科技创新专项行动。
打造 1 个核心区。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突破口,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努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打造引领全省创新发展的强力引擎。
构建 10 大领域产业技术创新链。贯彻落实《中国制造 2025》和湖南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现代农业、人口健康、资源与环保、文化创意、公共安全与应急、现代服务业等 10 大重点产业,系统制定技术创新方案,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服务链“四链融合”,推动核心技术与关键瓶颈突破,不断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
实施 5 大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在整体部署的基础上,围绕“十三五”科技创新最迫切、最重要的环节,以专项行动促进科技创新局部突破带动科技创新整体跃升。一是实施前沿科技引领行动,前瞻部署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取得一批前沿颠覆性技术,加快获取科技创新先发优势。二是实施科技重大工程和专项推进行动,在优势产业和重大民生领域,凝练形成若干重大科技工程和专项,突破产业链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抢占产业技术新高点。三是实施人才培育与平台建设行动,打造一批具有战略支撑力的科研基地和创新平台,培育一批高端创新型人才队伍,形成科技创新战略力量。四是实施创新创业促进行动,构建普惠性创新政策体系,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实施知识产权和标准战略,着力构建科技创新创业体系,激活双创发展新动力。五是实施区域创新协同行动,发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带动效应,促进市、县域科技创新特色发展,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协调发展。
第二篇 发展动力 打造科技创新发展新动能
第三章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一、健全科技创新治理机制
明确科技创新领域政府和市场的定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创新政策协调审查机制、创新政策调查和评价制度。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加强科技创新发展动态和对策研究,提高重大科技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创新驱动导向的政绩考核机制,加大科技报告制度实施力度。
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支持自由探索、包容非共识创新,更好地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完善科研项目和资金使用监管机制,改进预算编制方法,科学界定直接费用支出范围,完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管理。推行科研信用评级和“黑名单”制度,强化对侵权和失信行为的惩戒,营造放得好、管得好的宽松包容科研环境。
推进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按照“稳基础、强支撑、重转化、优服务”的思路,整合形成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和创新平台与人才专项等五大科技计划,加强应用基础、重大攻关、重点研发、技术成果产业化、人才团队平台基地项目和资金配置的统筹协调。
二、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策为引导,健全产学研用技术创新协同机制,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增强企业家在创新决策体系中的话语权。改革完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和运行机制,按照自愿原则和市场机制,深化产学研、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的紧密合作,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全面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加快制定和落实深化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分配等改革措施,建立健全技术转移组织体系,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发展壮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立多元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渠道,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资本化、产业化。
四、推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大力发展创新创业投资,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创新机制,支持符合创新特点的金融产品开发,探索发展服务创新的互联网金融。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为重点,实施科技金融结合“111”工程,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军民深度融合创新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军民融合与科技创新的重大战略决策,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制,建立军民两用技术开发中心,加强军民整合产业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成“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建设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产业园。依托国防科技大学等单位,在北斗导航、智能制造、自主可控信息技术等领域,建成以高端技术、高端服务、高端人才、高端产业、高端社区为特征的第四代科技园,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示范基地,为湘潭、株洲、岳阳等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乃至我省、全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可借鉴的模式和可复制的经验。
加强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军民协同。在航天、航空、电子、兵器等领域,加强与军工集团合作,并建立工作对接机制,争取在我省布局一批军民融合重大项目。推进军民标准通用化建设,建立有机衔接、军民兼容的标准体系。
推动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加快湖南省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建设,促进军工技术向民用领域辐射和转移转化。加强北斗导航、新一代信息技术、卫星遥感、核工业等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和军民两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引导各类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支持具有较强科技创新实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营企业参与军工项目建设。
第四章 培育科技创新战略力量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形成创新型领军企业“顶天立地”、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天”的发展格局。响应新一轮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推动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科技特派员等更好地服务企业。支持企业牵头共建创新战略联盟,探索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军民融合、成果分享的技术创新合作模式。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提高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二、提升高校院所创新能力
提升高校创新发展能力。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系统提升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研发三位一体创新水平。继续实施 2011 协同创新计划,建设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创新研究基地和产学研用结合创新平台。引导高等学校优化学科结构,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打造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高地。推进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探索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开设创业课程,设立创业培训基地。鼓励高校深度融入企业创新,促进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
建设创新型科研院所。对科研院所实行“有破有立”式改革,优化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功能定位,落实科研院所法人自主权。完善公益类研究机构支持机制,稳定支持一批公益类科研院所,加强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种质资源等基础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引导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面向行业技术创新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创业孵化、技术转移、技术咨询等公共服务,组建一批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创新服务于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
三、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
制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和扶持政策,鼓励引导各级政府、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创办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大型骨干企业组建企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机制,建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应用技术研究院、工业技术研究院等,更加聚焦产业发展、更加贴近科技前沿、更加突出开放创新,突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战略产品和装备。完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推动制定资金、用地、期权和税收等配套政策,在能力建设、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科研仪器设备配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第五章 构建开放合作创新大格局
一、提升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
以全球视野谋划科技创新,瞄准国际技术发展前沿,与发达国家开展深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科技合作。以科技领军型企业为主体,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引进与联合研发、传统优势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合作,突破关键技术,研制重大装备。依托领军企业、高校院所组建海外联合研发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国际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湖南—北卡创新中心建设,发挥亚欧水资源研究和利用中心、中意工业设计湖南中心、湖南省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联盟)在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中的枢纽作用,构建以四大平台为核心、多个合作基地为节点的国际科技合作网络。
二、融入“一带一路”科技合作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依托我省杂交水稻、木本粮油、中医药、新材料、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领域技术优势,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输出、装备出口与技术人才培训,促进科技创新“走出去”。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行业企业与沿线国家传统产业结合,促进新业态和新模式输出。
三、促进与港澳台、区域科技合作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港澳台及省政府战略合作省份开展深层次科技合作与交流,与港澳台高校、研发机构及中科院、国内一流大学共同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促成重大科技成果来湘转化。瞄准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地区,加强重大科技平台和重大科技项目的引进,吸引跨国公司区域研发中心落户湖南。深入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深化与中部省份的科技合作。落实省政府部署的战略任务,服务西藏山南、新疆吐鲁番的科技创新,推进科技援藏援疆。
第三篇 发展任务 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第六章 打造长株潭自主创新核心增长极
一、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之都
坚持“创新驱动、体制突破、以人为本、区域协同”的建设思路和“核心先行、拓展辐射、全面提升”的“三步走”发展路径,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之都”为总体目标,把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简称“自创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引领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到“十三五”末,实现自创区技工贸总收入 2.6 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40%,研究与试验发展 (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 4%。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稳步增强,创新资源高度聚集,创新生态明显优化,区域协同联动创新形成新局面,实现“一区三谷多园”空间布局和“5+5+X” 产业布局。
二、规划“一区三谷多园”空间布局
坚持“资源共享、事业共创、利益共赢”的发展理念,围绕产业集群发展,结合自创区实际特点,按照“一区三谷多园”架构,优化完善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形成长株潭三市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资金链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
三、培育发展“5+5+X”创新型产业集群
立足自创区现有产业基础优势及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做强一批主导产业,做大一批先导产业,培育一批新兴业态,加快打造“研发+制造+服务”全产业链的核心产业集群。在以智能制造为主导的“工业4.0”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行动以及全球新一轮产业革命中抢占先机,通过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充分激活自创区对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四、系统推进先行先试
围绕自创区建设需要,以创新人才为第一资源,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为主线,以加强协同合作为通道,推进“人才+成果+服务+合作”等先行先试重点任务,聚集高层次创新人才,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军民融合示范,提升长株潭科技公共服务水平,加强长株潭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深化对外合作交流。 - 24 - 专栏 11:先行先试
五、强化创新改革试验示范
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部际协调小组和省自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快建立自创区工作会商与联动推进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际协调小组会议和省自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确保省直相关部门、三市及园区之间的统筹协调联动。制定实施《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 年)》,明确自创区建设目标、重点任务以及责任分工、时间表、路线图。
拓宽投入渠道。优化整合部分省级和长株潭三市财政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各项产业基金和创投基金支持自创区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激励作用,支持引导长株潭三市政府、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扶持自创区创新型企业发展。制定长株潭科技创新券发放办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创新创业。
完善政策体系。按照“1+N”的工作思路,加快出台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的若干实施细则,在人才引进培养、科研院所转制、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主体培育、军民融合、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技金融结合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制定出台《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依法推进自创区建设发展。进一步理顺自创区管理体制,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着力营造低成本、高效率的投资环境。健全自创区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自主创新的统计、监测和绩效评价。
优化双创环境。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建设一批国际青年社区、新型创业公寓、创业创新园等众创空间,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支持自创区建立专利、商标、版权集中统一管理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管理体系,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试点。
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完善自创区建设的绩效考核机制,对长株潭三市党委、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推进自创区建设开展绩效考核评估,促进自创区建设工作落实。
第七章 构建十大领域产业技术创新链
一、高端装备制造技术
落实《中国制造 2025》和湖南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围绕高端工程机械、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装备、航空航天装备、先进矿山及冶金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等产业,突破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构建现代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2 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和 30 个左右区域性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企业推行生态设计、研发绿色产品、推进绿色制造、打造绿色供应链,促进装备制造绿色化。支持制造企业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高研发设计和综合集成能力,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网络化虚拟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等新业态,促进从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升级。
二、新材料技术
针对国家及湖南省重大工程与国防建设的重大需求,大力发展先进储能材料、先进复合材料、金属新材料、硬质合金材料、化工新材料、超硬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纳米材料、增材材料、绿色建筑材料等,满足航空航天、先进装备、海洋工程、交通运输、电子信息、新能源、建筑工业等领域对新材料的需求。大力推进新材料共性技术的重点突破,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
围绕网络强国、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针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突破集成电路、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北斗导航等技术,促进“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培育“互联网+”产业新业态、服务新模式,打造若干具有特色的“互联网+”服务产业集群,建设中部地区网络强省。
四、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技术
针对国家能源结构优化调整重大战略需求,结合我省新能源和智能电网整体产业链发展基础和技术优势,以绿色低碳为方向,以能源高效利用为目标,实现风电、光伏、生物质能、智能电网等领域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建立能源安全保障技术体系,打造新能源产业。
五、现代农业(现代种业)技术
落实藏粮于技战略,以“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为目标,突破生物育种、产地净化、绿色防控、农业装备、生态种养、冷链贮运、精深加工等全产业链技术,推动传统农业向专业化、品牌化和全链条增值转变。推进超级稻等重大科研攻关,加强国家粮食安全和高效经作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保障能力。推广“互联网+农业”发展模式,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休闲农业、旅游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
六、人口健康技术
开展药物早期发现、重大疾病、罕见病及特殊人群用药的研发及产业化、中药创新药物研发及中药现代化、生物制品重大品种国产化、通用名化学药重大品种仿制与再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巨大市场潜能的新药产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个体化新型健康产业技术突破,发展自动化智能化制药装备与医疗器械,打造人口健康产业集群
七、资源利用和环保技术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突破特色资源开发利用及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水、大气、土壤、固废治理及环境监测关键技术,研发环境污染治理、资源高效回收等资源与环保装备和产品,大力培育资源利用和环保服务业,培育资源利用与环保产业集群。
八、文化创意技术
发挥湖湘文化特色、挖掘湖湘文化精髓,促进文化创意和科技融合,研发智能虚拟环境、智能感知、数字内容生成方向等关键技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建设主题型科技与文化融合科技示范工程和民间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实现文化与旅游产业提质发展。
九、公共安全与应急技术
围绕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等环节,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应急救援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领域,突破关键技术,研发重大应急装备和产品,提升应急与公共安全产业核心竞争力,增强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支撑能力。
电力专家智库建设启动暨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研讨会 12月9日·北京
十、现代服务业技术
突破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系统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关键技术,推进商业模式创新、服务流程创新与科技创新的结合,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构建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服务业与高端制造业融合发展,建设科技服务业集聚区,促进制造向创造转变。
第八章 促进科技创新惠及民生
一、发展绿色生态科技创新
开展环境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环境监测和保护等技术研究,推动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综合防控转变。实施“一湖四水”水环境安全科技创新工程,构建源头减排、资源利用、过程控制、深度治理与修复的技术体系。加快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研发与应用,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及质控标准。加强清洁低碳与循环利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支撑能力。
二、发展医疗康养科技创新
应对疾病的防治从治疗逐步向预防转变和老龄化社会来临的重大需求,构建新型全民健康和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构建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临床协同创新体系,发展惠及基层的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提升医疗科技水平。促进医疗信息数据共享联网,开展全民健康生活知识普及,培养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创建全民健康示范县和乡镇。开展康复护理和养老科技服务示范,探索医养结合的康复、护理、养老服务模式。
三、发展智慧城镇科技创新
研究新型城镇化技术,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幸福美丽家园。开展智慧城市管理、市政设施、社区服务与文体事业科技创新,构建智能化城市运行、管理和生活模式。围绕建筑修缮利用、文化挖掘传承、特色村落建设,开展新农村建设技术集成与示范,打造美丽村镇。
四、发展社会治理科技创新
针对社会治理面临的重大问题,在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针对自然灾害防控面临的重大问题,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预测、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四位一体的技术体系。
第九章 实施科技创新五大行动
一、前沿科技引领行动
行动目标:依托我省高校院所和企业科技创新优势,跟踪科技发展前沿,推动交叉学科发展,建设若干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优势学科,打造若干高水平的原始创新研究基地,构筑科技创新源头和人才储备库。
重大举措:
——加强应用基础研究。面向产业和民生重大需求,建立国家—湖南、省—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支持机制,在农业科学、能源科学、信息科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健康科学、材料科学、制造科学、工程科学等领域,前瞻部署应用基础研究,着力解决关系未来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培养一批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力量。
——发展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关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脑科学、量子计算、基因科学、合成生物等前沿技术研发。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新一代基因组技术、干细胞等生物技术,石墨烯、碳化硅纤维等新材料技术,人工智能等智能制造技术等颠覆性技术群体突破的战略机遇,采取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整体布局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重大科技工程与专项推进行动
行动目标: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科技创新推进机制,完善重大科技项目组织模式,在战略必争领域和实体经济关键领域突破重大核心技术,培育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和新产业,为攀登战略制高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重大举措:
——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项目。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高校院所承接 16 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面向 2030 年部署启动的新的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取得一批影响带动全局的重大科技成果,研制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领军企业。
——实施重大科技工程。遵循“立足重大领域、面向重大需求、突破重大技术”原则,凝练形成 5-10 个重大科技工程,省级财政给予重点支持,连续实施 3-5 年,取得一批标志性的科技创新成果,研发一批标志性的重大战略产品,建设一批标志性的示范工程,培育一批标志性的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形成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志性工程。
——实施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围绕 10 大产业技术创新链关键环节和重点民生领域,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实施一批省级科技重大专项。突破一批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技术创新局部跃升带动产业整体跨越。
三、高端人才与重大平台建设行动
行动目标:突出“高精尖”导向,培养造就一批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建立强有力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渠道。以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级研发中心为重点,建设若干重大科技研发基地与创新平台,促进研发基地与创新平台结构的战略调整。
重大举措:
——实施创新人才“2+3”工程。人才是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把创新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放在科技创新的重要位置。着眼于战略新兴领域紧缺人才、优势领域领军人才及团队、青年拔尖人才,构建具有湖湘特色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
——建设重大科研基地与创新平台。对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 年)》,力争 1-2 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湖南。加大国家科研基地培育力度,力争培育 1 家国家实验室,培育 25-30 家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研发平台。优化省级科研基地和创新平台布局,培育一批骨干型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打造一批重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行业技术创新服务能力。
——推进科技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在湖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网基础上逐步建成统一开放的全省网络管理平台,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和仪器纳入平台管理。建立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估考核、开放共享后补助奖励、新建科研设施和新购仪器联合评议制度,调动管理单位开放共享积极性和用户使用积极性,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逐步形成跨部门、跨领域、多层次的网络服务体系。
四、科技创新创业促进行动
行动目标: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趋势和新需求,构建创新创业全链条服务网络,激励广大群众创造活力,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
重大举措:
——筑建众创星创舞台。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鼓励高新园区建设创客空间和孵化器,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对闲置厂房进行改造,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推动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转型为投资促进型、培训辅导型、专业服务型、创客孵化型的新型孵化器。搭建区域双创平台,推进湘江新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和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完善双创政策措施,构建双创生态系统,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鼓励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建设农村星创天地,打造线上创业服务平台,提供创业培训、培育孵化、示范推广、金融服务和市场营销等服务。
——建设双创服务体系。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检验检测、研发设计、中间试验、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服务资源,建设统一的双创云公共服务平台,为创客构建创业服务与创业投资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协调的服务体系。针对不同创客群体,举办各类沙龙、竞赛、展会等活动,开展“创业学院”“创业大讲堂”“创业培训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改革,为创客提供简捷便利服务。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推广研发创意、制造运维、知识内容众包,营造支持企业、个人互助的公扶文化,稳健发展实物众筹和股权众筹,提供快速便捷的线上融资服务。
——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造、追求卓越、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科学研究自由探索和科技创新创业营造一个优良的社会文化氛围。丰富创业平台形式和内容,鼓励开展公益讲坛、创业讲坛、创业培训、创业沙龙、创新创业赛事。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报道创新创业先进事迹,树立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
——加强科普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科普政策法规体系,开展大型群众性示范科技活动,提高科普基地建设水平,鼓励和发展科普创作,拓展科普宣传渠道,打造多样化宣传平台,不断提高未成年人、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等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到 2020 年,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达到 10%,省级科普基地数量达到 200 家。
五、区域创新发展协同行动
行动目标:发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增长极的辐射带动效应,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加强创新型城市建设,强化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为补齐县域经济发展短板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重大举措:
——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新版图。长株潭地区:充分发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湘江新区、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国家平台的叠加效应,加快建立长株潭三市协同创新机制,建成我国中西部地区的科技创新中心。洞庭湖生态经济区:以环洞庭湖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为平台,发展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态产业,加强水安全和水生态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培育岳阳创新发展增长极。湘南地区:突出绿色化、智能化和生态化发展方向,打造有色金属精深加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态农业和资源循环利用等创新型产业集群,强化湘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重金属治理的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创新助推精准脱贫,培育郴州创新发展增长极。大湘西地区:加快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着力构建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发展生态农业、智慧旅游、生物医药和文化创意等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强科技创新助推精准脱贫,培育怀化创新发展增长极。
——实施科技园区提质升级工程。推进科技创新向市州和县域延伸,增强科技创新支撑市州、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为载体,打造县域科技创新支撑载体。支持特色经济县、特色农业县建成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县、农业现代化科技示范县和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到 2020 年,力争每个市州至少有 1 家国家级科技型园区,每个县市区有 1 家省级科技型园区。
——实施“科技精准扶贫‘111’工程”。以武陵山片区和罗霄山片区为重点,在每个贫困县培育 1 个特色产业,扶持 100 家新型经营主体,为每个贫困村选派 1 名科技专家,形成科技产业带动扶贫、科技示范引领扶贫、科技服务支撑扶贫新格局,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