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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市雨污分流攻坚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

   2017-09-06 93
核心提示:日前,南京市政府印发《南京市雨污分流攻坚计划(2017—2019年)》。全文如下: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雨污分流攻坚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宁

日前,南京市政府印发《南京市雨污分流攻坚计划(2017—2019年)》。全文如下: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雨污分流攻坚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

宁政发〔2017〕17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雨污分流攻坚计划(2017—2019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5日

南京市雨污分流攻坚计划(2017—2019年)

为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全面完成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7—2019年雨污分流三年攻坚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更大力气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的新要求和“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部署,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推进雨污分流工程,为构建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体系和消除黑臭水体奠定坚实基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水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科学施策

坚持厂网一体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坚持系统建设、连片整治,做一片、成一片;坚持以“两道”(河道、污水主通道)为工作主线,树立以排口和收集支管追根溯源工作法,实现“三个环节”(排口、收集管网、排水片区)的有序流转和有效联动,形成“五个逐一”(逐一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逐一河道、逐一排口、逐一收集管网、逐一排水户)事项工作菜单,集成“四项落实”(任务落实、时限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的雨污分流建设路线图、作战表。

(二)因地制宜,标本兼治

坚持雨污分流能分必分,具备实施雨污分流条件的一个区域不少、一个排水户不漏,优先实施与国考省考断面及重要河湖水体水质提升相关联的雨污分流工程,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区域,因地制宜,控源截污,点源处理;坚持河道、污水主通道服务区域连片整治,实施一个区域,收集一片污水,干净一条河道;坚持排口整治与管网建设先行,片区建设有序跟进,确保有效集成;坚持整治河道必先整治排口,控源截污,实现岸上、水下有效统筹衔接。

(三)精致精细,群众参与

坚持精心组织、精致设计、精细施工,从小处、实处着手,在细节、关键上突破,层层落实精细化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过程精细化管理;坚持共建共享、群策群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凝聚民心、民智、民力,形成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打造民生精品工程。

(四)建管并重,注重长效

坚持凡建必控,新开发区域、新建项目全面落实雨污分流规划要求、实施过程管控、竣工验收;坚持凡建必养,全面盘活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存量,全部纳入市政设施管养,为雨污分流建设提供支撑条件,居民片区排水设施全面纳入市政养护,落实责任主体,落实养护经费,落实运行考核;坚持凡排必管,全面实现排水许可,落实动态监管,监督考核各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管网设施管养运行状态,查纠不规范排水行为。

三、主要任务

从2017年起,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961平方公里范围内(玄武、秦淮、建邺、鼓楼、雨花台区全境,栖霞区的长江以南绕越公路以内,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的主要建设区域),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其中,

围绕主城六区512平方公里范围:

——新建97平方公里、2905个片区雨污分流,新建203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实施1026个河道排口的整治。

——实施85平方公里雨污分流建成区域的“回头看”,完成2051个片区的检查整改,纳入市政管养;完成737个河道排口检查整改;实施1110公里污水收集管网的回头看,对错接、混接等问题管网进行整改,并全部纳入厂网一体化管养。

——实施76平方公里开发地块征收拆迁,消除污染源,逐步构建雨污分流体系。

——实施25平方公里棚户区的控源截污。

围绕其他五区449平方公里范围:

——新建106平方公里、2315个片区雨污分流,新建229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实施616个河道排口的整治。

——实施95平方公里雨污分流建成区域的回头看,完成803个片区的检查整改,纳入市政管养;完成363个河道排口检查整改;实施830公里污水收集管网的回头看,对错接、混接等问题管网进行整改。

——实施47平方公里开发地块征收拆迁,消除污染源,逐步构建雨污分流体系。

——实施51平方公里棚户区的控源截污。

实现雨污分流和控源截污全覆盖,构建较为完善的城市排水体系和管养体制,提升城市防汛排涝和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

四、保障措施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完善制度建设,落实长效管理,全力做好雨污分流建设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体系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建委、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雨污分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建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形成市区联动、属地负责,市领导督导、市级部门协同、区领导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深化项目前期研究,优化审批流程

各责任单位按照雨污分流建设年度计划,精心组织,深化研究设计方案,超前谋划,最迟要在当年度一季度前完成当年度建设任务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在项目的前期谋划过程中,提前告知市民建设安排,对接市民的排水需求;按区、流域整合建设计划,对测绘、检测、勘察、设计等服务咨询类工作归并打包,统一采购,进一步缩短前期手续办理时间;建立绿色审批制度,梳理研究城建工程中政府部门涉及的所有审批环节,并进行优化办理,压缩审批时限;建立联合会办机制,通过集中办公、召开专题会等方式,共同协商办理研究前期工作事项,督促相关部门抓紧落实。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资金保障

主城六区范围内片区节点井以下的污水收集管网(含排口整治)建设和整改经费由市级财政资金安排;节点井以上的片区雨污分流建设资金由所在区承担,市级财政补助60%,片区验收合格后,市级财政再给予20%的奖补;片区节点井以下的污水收集管网维护管养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居民片区管网验收移交,纳入区市政管养,维护管养经费由所在区承担,市级财政补助50%。其他五区范围内的建设、管养资金由所在区财政承担。

(四)强化民主整治,加强工程管理

根据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我市雨污分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排口整治、材料应用等系列技术管理导则,指导雨污分流项目的实施;加强队伍管理,遴选管理水平高、施工能力强、信用评价好的施工单位参与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加强过程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标准,精致开展工程建设;加强建设成果集成,地下管线竣工资料及时汇交规划部门,构建数字化管网;加大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工程质量安全和市场等监督机构作用,区级落实工程监督、施工许可,市级强化专业督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方式普及水环境保护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市民议事会和市民监督员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水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形成政府、社会和群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五)严格目标考核,落实责任追究

强化建设工作责任考核。市雨污分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责任主体履责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重点对建设、管养责任落实情况、工程质量管理状况、排水设施运行状况和河道水质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定期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进行问责,并在媒体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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